援交個工網(歡樂魚訊)

 找回密碼
 註冊(未滿18,勿註冊)
全台茶訊區
查看: 1146|回復: 1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15歲少女傳「性愛順口溜」 性侵案判決大逆轉

[複製鏈接]
跳轉到指定樓層
1#
macross9003 發表於 2019-8-13 08:00:44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15歲少女傳「性愛順口溜」 性侵案判決大逆轉

中時電子報

台北市一名曾有多項前科的蔡姓男子,得知熟識的小吃店老闆娘15歲小女兒愛唱歌,便邀約到KTV歡唱,事後還將她帶往賓館性侵得逞,少女的陳姓男友得知後,怒不可遏,憤而通報學校,此事才曝光,不料,此案進入審判階段時,案情卻出現大逆轉。

少女在警詢時控訴,當天唱完歌,原本以為要回到媽媽的店裡,但蔡男卻稱「我們兩個去躺一下」,便將她拉住帶往賓館開房間,期間她曾透過臉書傳訊給男友,卻未得回應,打電話也被掛斷,最後只好傳訊「我快緊張死了」、「救我」等語。

法官勘驗對話紀錄,少女在賓館期間雖曾傳訊「我快緊張死了」、「救我」等訊息給男友,但檢視上下文,少女並非是在針對性侵一事求救,甚至在男友詢問發生什麼事時,少女還傳訊「算了我自己處理」、「好啦,跟你說我處理一些兄弟的事,我很怕,所以叫你救我」,還傳送自臉書截圖的「性愛順口溜」給男友,傳完後還詢問:「你有看到這個嗎?老公!」。

今天星期一打炮脫內衣

今天星期二餵你吃老二

今天星期三穿性感襯衫

今天星期四要床戳四次

今天星期五強姦母老虎

今天星期六做愛去斗六

今天星期日抽插一百次

台北地院法官審酌上述事證後,認為2人上賓館期間少女舉止均無異常,難以認定蔡男行為違反少女意願,因此判定2人為「合意性交」,加上蔡男已獲少女家屬諒解,簽下和解書,因此依「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」罪嫌,判處蔡男有期徒刑6月。
2#
noname197999 發表於 2019-8-13 09:22:06 | 只看該作者
只能說對未成年的真的不要亂來阿~~~

本版積分規則

重要聲明:(本站設有管理員管理網站)
本站依台灣地區電腦網際網路分級辦法為限制級,限定為年滿18歲已具有完成行為能力之網友,未滿18歲謝絕進入瀏覽,且願接受
本站內容及各項條款。為防範未滿18歲之未成年網友瀏覽網路上限制及內容的圖文資訊,建議您可進行網路分級基金會TICRF分級服務的安裝與設定。

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方式運作,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、完整性及立場等,不負任何責任。一切留言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,與論壇無關,
用戶不應信賴內容,應自行判斷真實性。因本論壇受到「即時上載留言」運作方式所規限,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,讀者若發現問題留言,請聯絡我們。
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,同時也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。切勿撰寫粗話、誹謗、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,請自重。
本論壇保留一切法律權利。如有任何留言涉嫌個人名譽毀謗請跟管理人員聯絡!(註冊後使用論壇短消息聯絡)

手機版|Archiver|援交個工網(歡樂魚訊)

GMT+8, 2024-4-30 11:52 , Processed in 0.034033 second(s), 15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3

© 2001-2017 Comsenz Inc.